2026年10月23日 星期五

《蠢人基本定律》: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,也有白痴

 The Basic Laws of Human Stupidity

作者: Carlo M. Cipolla ||  譯者:林步昇 ||  出版社:拾青文化

《蠢人基本定律》聽起來就是一個尖酸刻薄的好看書名,實體書本身倒輕薄明快,文字版面也充滿設計感與空間。本書是義大利經濟史學者 Carlo M. Cipolla 在 1976 年隨手所寫的短文成冊,原本只在親友間流傳,寫給不得不應付蠢人的讀者。經過十幾年讀者口耳相傳,1988 年才連同前幾篇文章印刷成冊。

對本書不必有嚴謹的學術期待,但還是有一定的專業,而專業價值的在於:並非以道德、智商或教育程度來定義「愚蠢」,而是以近乎經濟學的方式,給予愚蠢清楚的行爲定義。在這套框架下,愚蠢不分老少、不以貴賤,古今中外,到處都有白痴,實現了真正的普世與平等。

愚蠢的定義

愚蠢有所謂的客觀定義嗎? Carlo M. Cipolla 提出五條定律:

  • 從古到今,人人都低估了橫行社會的蠢人數量
  • 一個人是蠢人的機率,全然無關於這個人的其他特質
  • 蠢人的定義就是損人(個人與群體)又不利己,甚至害到自己
  • 非蠢人會低估蠢人的破壞力,尤其容易忘記,與蠢人來往或打交道,不分時間地點或場合,最後只會付出極高代價,證明自己當初大錯特錯。
  • 蠢人是最危險的人類,比土匪更危險

最有創造力的核心在於:一個人是否犯蠢,是由行為中「自己是否能得利」與「他人是否能得利」來定義的。在 Cipolla 的架構下,人可以有四種區別方式:

  • 第一象限/ 智者:自身得到好處,他人得到好處
  • 第二象限/ 弱者:自身蒙受損失,他人得到好處
  • 第三象限/ 蠢人:自身蒙受損失,別人蒙受損失
  • 第四象限/ 土匪:自身得到好處,他人蒙受損失

一個人讓別人受損可能是壞,但傷害別人的同時,自己一點好處也沒有,那就是蠢。

為什麼這個定義特別有力?愚蠢不再是智力問題、道德陷落、也不是貧富資源差距。一個人可以非常聰明、有錢有權,卻依然做出讓自己和整個群體都沒好處的事。甚至愚蠢的危險性可能超出惡意。因為利益至少還有某種程度的可預測性,讓人以為只要好好溝通、講清楚利害關係,對方就會調整。但這就是理性溝通的極限,你預設每個人都是在算計得到好處時,就可能低估愚蠢的風險。

所以愚蠢就不只是個人的報應,也是行為後果與社會成本的代價。

不過,這終究只是一篇輕巧的短文。雖然標題使用 Laws(法則),Cipolla 的文章主要是一篇帶有諷刺意味的概念論述,並不能用於預測個人,對每個人而言,利益的定義也不一樣,或是 同一個行為,在短期可能造成損失,長期卻可能創造價值。

誰說人總是理性的

作為一個經濟史學家,Cipolla 熟悉貨幣、人口、技術、貿易,以及長期的社會變遷。理解人類如何做決策、資源如何被分配、制度如何形成,以及為什麼某些社會能繁榮,另一些卻會衰退。也因此一篇探討蠢人定義的文章,重點不是「世界上有很多蠢人」,而是更嚴肅的問題:為什麼人類明明有能力累積知識、建立制度、改善生活,卻仍然不斷做出讓自己與他人受苦的事?

社會最大的損失,不一定來自那些蓄意傷害別人的人,也可能來自那些不斷製造損失、卻沒有創造相應價值的人。這個觀點把我們的注意力從「誰是好人、誰是壞人」,移向「一個人的行為究竟造成了什麼結果」。

作為自認為一個「非」蠢人的讀者,比起忙著貼標籤,應該會開始檢視自己的行為,以此成為自我反省的起點。同時並接受理性溝通也是有極限的,面對蠢人,更需要做的是設立界線、降低風險,而不是不斷嘗試說服。這也許是它最有用的地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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